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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清廉漾濞”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党组引领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通报预警,持续规范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管理,逐步降低了全县公务活动成本。
从严从紧安排预算,确保“只减不增”。全县各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坚持“只减不增”,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数上“只减不增”。全县“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原则,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资金等。从年初预算审核把关到经费清算支付全过程,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指导督促,严格贯彻执行。
强化预算执行要求,不断规范经费管理。要求县级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经费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出访计划,严格经费渠道,全面落实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支标准核销。公务用车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严禁无审批计划、无编制或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除中央批准的可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部门外,一律禁止其他部门列支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等运行维护费支出,执行定额标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单车核算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外宾接待等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公务接待服务,严格控制陪同和随行人数。
健全执行监控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精准率。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上线的“三公”经费执行监督模块,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提取部门经费安排情况和实时支出数据,开展经费支出跟踪检测,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每月根据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对执行率已超过90%的预算单位,及时进行预警,完善支出计划;执行率为100%的预算单位,监控系统将预警,并且停止相关经费的支出。
云南网通讯员 吴官泽 李悦